类别:创意写作 / 日期:2024-07-17 / 浏览:9 / 评论:0
中小学生家庭教育之如何应对校园欺凌主题观后感?
学校是一个学习的地方,是一个美好的地方。是不允许存在校园欺凌的行为的。
那天放学,我在教室里写作业。我看见有一位同学正在教室墙壁上欺负一个比较弱小的同学。我及时上去制止他,才停止了这种行为。我有一个同学,好像是因为他成绩优异。班上的人都不喜欢他,因为他平时喜欢吹牛。有几个人故意针对他,有一点理由就对他破口大骂。记得三年级有一次,这位同学和其他同学不知道为什么吵起来了。后来打了起来,4个人打他。我是听其他年级的人说的,他回来跟我说那几个人他都打得过。但是我不小心看到了他腿上有许多伤口,他说没事,不要告诉别人。还有许多这样的事例。一名学生去网吧,被去他几个学生打了4个学生左右,被活活打死。旁边的人也不去报警。在这里我教大家几招被欺凌时的办法。
1、如果被其他几个同学打时,千万不要逞强。因为一个人是打不过的。想办法呼救,让旁边的人去告诉老师。
2、远离空旷的地方。
3、如果有人向你索要财物,先给他。回家后告诉父母。
4、不要让别人觉得你好欺负,同时也不要去欺负别人。
以上几点就是我的办法。校园欺凌在以前不会引起重视,所以才会有这么多欺凌事件发生。学校本来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正是有了校园欺凌,才让学校变得可怕。让我们联起手来,对校园欺凌说“不”!
民国侠女施剑翘报父仇枪杀正在念佛的孙传芳,被判7年,11个月就出狱。你认为公正吗?
在当时的大环境中,这个判罚是非常公正的。
司法公正亘古有之,从商鞅变法开始到民国这几千年来,法与情一直是很多人讨论的焦点,但是,在战乱期间,司法有时就丧失了自己的尊严,看到题主的题目,小雪就想起了我对民国时期的印象,杀人放火,杀人者不能伏法,被杀者无处伸冤,这就是民国时期的法律。民国侠女施剑翘为报父亲被杀之仇,杀掉直系军阀头子孙传芳,被判了7年,仅仅过了11个月就出狱了,题主只说了结果,并没有结合情理、舆论、执法者等三个方面来讲这个事情,所以,并没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非要说,小雪觉得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报仇背景:军阀混战,父亲施从滨被孙传芳俘虏后,斩首示众并将其首级悬挂三日,这是女儿报仇的因
所谓有因必有果,在军阀混战时期,哪一个人身上没有背负着几条人命官司,尤其是孙传芳,这位可是一个大军阀头子,做过很多伤天害理的事,而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执法者,或者说,只有军事法庭才能为施从斌伸冤,但那个时代,人死如草芥,哪有什么在世包青天。
于是,年少丧父的施剑翘连裹足都不在乎了,做了手术,打算精心策划,为报杀父之仇不惜卧薪尝胆,寻找报仇时机。
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
1935年,孙传芳由于吃了败仗,就返回天津修养,这个天载难逢的机会施剑翘怎么会放弃,于是,她乘夜杀死了正在念佛的孙传芳。
施从滨有女复仇,孙传芳佛堂毙命。施剑翘并没有就此离去,而是散发传单,发表《告国人书》,就此被捕入狱
要知道,她完全可以就此离去,等风声过后在回到故乡,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写了很多的小传单,发给路人。
就这样,“施从滨有女复仇,孙传芳佛堂毙命”的消息立马在天津卫散播开来,全国轰动。
按照当时天津的法律,施剑翘必死,但是,她在天庭上据理力争,结果被判了10年。
要知道,舆论压力很大,就连当时的北洋政府都要顾忌舆论压力,于是,这件事立马被广为传颂,施剑翘女中豪杰的标签成为很多人效仿的楷模。
于右任、冯玉祥等人,后来也积极斡旋,改判七年,后来,各种团体竞相为其求情情愿,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特赦了施剑翘。
施剑翘被判10年,再到最后无罪特赦,舆论和民心在当时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杀人偿命,这本来是一种法理之争,却到后来引发成女中豪杰的请愿行动。
小雪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最起码孙传芳的行为在当时有悖于公理和情理,本来是要上军事法庭的孙传芳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过,报仇也是当时很多案件的起因,小雪也见怪不怪了。
文/小雪历史微鉴,古事新说,快意江湖!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喜欢的点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