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文体介绍 / 日期:2024-06-23 / 浏览:14 / 评论:0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
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理论学习的方式和载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推动教师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一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
三、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出台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加强教师资源配置管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国家出台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各地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五、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
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的合法权利。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健全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制度,完善教职工参与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六、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教师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教师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回答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下“教育”与“教师”这二个词。

“教育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在谈教育先发展中说过。教育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振兴的根本。自古以来,教育就在重要的位置上。而教师,在社会发展中,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继承和传播者。从学生的角度来说,是学生智力开发和个性的塑造者。所以,教师具有“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的崇高称号。因此长久以来,不管是国外还是在我们中国,教师的职业,都是受到社会重视和尊重。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应享有的权益方面。教师作为普通公民,享有和中国所有普通公民一样的权益。均享有平等权、政治权、宗教信仰自由权、公民人身自由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监督权等。

《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具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华民族,自古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至今一直传承着这传统美德。可是,随着时间的变迁和西方文化影响,中国教育方面特别在教师职业上出现了劣势。近几年来,教师和学生的身份位置发生了颠覆的变化,老师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遭受漠视,一些家长及学生肆无忌惮地对教师的人格尊严发起了挑战。虽然我国法律有明文禁止辱骂殴打教师,但仍然存在不少学生及家长辱骂暴力攻击教师的现象。

社会的发展,“教师”本来是一个高尚而又安全的职业,可而今“教师”却成了“高危”的职业。原本无私的奉献、因教学感到骄傲快乐的教师在众多规定下在经历无助和痛苦,由此困扰袭进了教师的正常教学工作中。他们还能正常地为孩子们传授知识、还敢教育孩子怎么做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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