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文体介绍 / 日期:2024-06-20 / 浏览:8 / 评论:0
在技术层面上怎么实现食品安全的溯源?
谢谢邀请,首先来说对于食品安全的溯源技术在国际上其实有比较成熟的案例,但是在国内我们这种农业生产模式不太好应用,这就从根源上对食品溯源有了一个障碍;再到食品生产企业,研究并且应用一套完善的追溯体系成本较高,只可能是在大企业中实现,中小企根本完成不了,再换言之就是企业有能力应用,那可信度有多少呢?大家可以试想一下。
所以我认为对食品安全的溯源,也就是食品追溯最佳方式就是国家、政府出台政策,对企业、市场监管,企业提高素质,诚信经营,第三方平台进行商品追溯。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第95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提到了关于推进食品追溯体系的建设,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同时在《意见》中提到支持专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探索建立追溯管理体系专门认证制度。相关部门可在管理工作中积极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带动生产经营企业积极通过认证手段提升产品追溯管理水平。
政府文件中明确的指出了对第三方机构的支持,而对于第三方平台或者机构的选择上则是重中之重,选择可靠,权威的机构才是发展,推动产品追溯体系的根本,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追溯平台或者机构并不能切实推动商品追溯体系的建立,只能够是对不良企业助纣为虐,搅乱市场秩序,让消费者蒙受损失。
食品安全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下列内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2、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