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总结模板 / 日期:2024-06-01 / 浏览:7 / 评论:0
劳动实践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良好载体,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种良好形式。
意义:(一)开展劳动实践课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及个人品格
校内劳动实践课程是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生校内志愿服务活动记录。能够有效的提高学生们的生活自理意识以及动手能力,能够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逐步克服,社会对于大学生“高分低能”的刻板印象,在具体的动手实践过程中,教师们认为“我们这一代是从庄稼地里走出来的,吃得了苦,但现在的很多孩子就说不准了。”只有经过事先的吃苦教育,才能够在社会上立足,通过劳动实践课的教学,学生在遵守作息时间、个人自律、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等基本职业素养方面,都有一定的提高。
(二)开展劳动实践课有利于生态校园的建设
开展校内劳动实践课,是落实教养工程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将学生素质养成教育落到实处,有助于培养爱护环境、珍惜环境的个人品质,有助于推动学生自主参与校园环境保护工作,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同时全员参与校园劳动,可以倡导全员师生共同关注和爱护校园环境的良好氛围,对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开展劳动实践课有利于培养学生劳动观念以及感恩意识
先进国家的高校,后勤工作几乎由学生完成。反观国内高校现状,学生的劳动习惯、吃苦耐劳精神都大不如前,通过积极开展劳动实践课,学生们在生活学习过程中以前随手乱扔垃圾的习惯明显得到改善,他们会自觉的将垃圾放置在规定的地方,同时对校内的环卫工人态度也有明显的改善,更重要的是在学校参加简单劳动,能使学生体会到长辈们的艰辛。在感恩父母的同时,更加珍惜今天的劳动成果。
许某的前妻是不是庆幸和他离婚了?有没有感到后怕?
从我的理解来看,许某的前妻不一定庆幸或后怕,因为许某杀了来女士,并不能推断他很可能也杀前妻。可以从这三个方面来看:
杀人不外乎以下原因:为钱、为情、报复心、临时起意(激情杀人)、无意失手、个人情绪宣泄等。
不同的杀人动机对他人危险性也不一样。一种是有特定目标的,另一种是无指定对象的。
一个拿着枪走到课堂进行扫射的美国暴徒与一个精心策划杀妻的丈夫,对社会的危害性、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程度是不一样的。
许某自述的作案动机是“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看似报复,其实是为钱与报复两者兼而有之。
我们通过梳理可以发现,所谓的生活矛盾主要来源于两人对钱财的争论,比如他想把另一套百米拆迁房给他儿子做婚房等。
如果确实只是夫妻感情上的矛盾,完全可以通过离婚来解决。
他也是离过婚的人,并不忌讳离婚。而他不离婚是因为对钱财的贪恋,离婚对他没有多少实际的财产收益;生活矛盾也是由于对钱、房的争执而起。他觉得自己很辛苦,也很聪明能干,家里的钱、房子却都在他看不起的妻子名下,怎么争取也拿不到,只好采取极端手段了。
如果前妻没有什么财产可以供他争取的,或者他完全控制了财产权,他不一定会去杀人。(这不等于说来女士应该把钱、房子都给他,这是两回事。)
夫妻之间的矛盾再大,我们一般都称为“家庭内部矛盾”,远远上升不到杀人的程度。除了临时的激情杀人、无意失手外,其它方式一般都有通过一段时间冷静地策划与预备期,而期间又会经历一些自我犹豫与反复。
许某并不是在与来女士争执或冲突中杀人,他是谋划已久、精心准备,而他的这些心思与准备,包括来女士与家人、亲戚朋友应该都没有看出来。
从这里可以看出两点:
1、夫妻双方性格不同、契合度不一样,双方沟通方式与程度也不同。很多夫妻互相不会讲心里话与心事,导致一方的情绪没有得到及时的排解而日积月累,终成“堰塞湖”。
2、互相了解程度不够。来女士也万万不会想到,许某是这么一个能下狠手的人,她一点防备都没有。不只是她,邻居、亲戚、老家人、朋友都觉得许某为人低调、和气、有礼貌,很难和杀人嫌疑挂起钩来。一方面许某隐藏得太深,另一方面,与来女士对他过于信任与自身大意有关。否则,朝夕相处的人,不会对他残忍的一面一点都感觉不出来。
所以,夫妻之间的相处模式,对一个人的行为影响关系重大。而许某与前妻离婚、与来女士再婚,她们的性格应该是不一样的,结果就不一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