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创意写作 / 日期:2024-05-09 / 浏览:7 / 评论:0
山西女教师被举报婚内出轨,教育局应该开除其公职吗?
婚内出轨自当由司法介入,如涉及犯罪自当开除
由于教师身上自带的道德光环,人们总会用更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但近日,山西临汾市曲沃县乐昌中学女教师魏某某就遇到了烦心事。她被山西侯马市的姬女士举报,说婚内出轨其丈夫,并向魏女士所在的乐昌中学以及曲沃县教科局反映,甚至还将该事件以及魏某某的照片、魏某某与其丈夫的露骨聊天录音发到微博上。
那么,教师婚内出轨,是否该被教育局开除呢?
其实,出轨这一类事情,确切地说属于私事,涉及的是对婚姻是否忠诚的问题。如果魏某某确实涉足他人婚姻,涉嫌破坏家庭,那么,姬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可以以重婚罪起诉(在法律上,重婚罪属于不告诉不处理的罪行)。
而一旦魏某某被判处重婚罪,那么,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刑事处分是必须开除公职的。
但如果不涉及犯罪,人民法院也没有认定犯罪,教育局也好,学校也罢,是不可能进行处理的——他没有调查权,无法认定是否违法啊!
而对于学校或者教育而言,他们管理自己的职工,主要是依据《教师法》和学校内部的工作制度,但教师法也好,内部管理制度也好,不可能规定不能破坏他人家庭啊——虽然,婚内出轨,属于不道德的行为!
所以,学校和教育局,肯定无法认定魏某某有违反校级校规的行为,自然也就无法进行处理。
或许有人说,不是还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吗?不错,确实有这个规范,并且,该规范中还有“为人师表”的条款: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很明显,婚内出轨,是与“高尚情操,知荣明耻”相违背的。但请注意,既然是职业道德规范,那应该是职业范围之内的事情。这里涉及到的是家庭生活、感情生活,不受职业道德规范约束。
当然,作为教师,还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毕竟,这类事情,为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所不容——即使不受处理,但名声是坏了的。所以,还是要谨慎的为好!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我们注意到山西一位姬姓女士举报山西山西临汾市曲沃县乐昌中学女教师魏某某婚内出轨其丈夫,在马女士举报之后,该县教科局给予了一定回应,称反映问题属于个人感情问题,学校无法认定魏某某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建议其走司法途径解决。
姬女士面对该县教科局的说法并不赞同,在她看来正是因为该女教师插足自己的婚姻,才导致自己的婚姻破裂,如此教师不配当人民教师,应该将其开除,不然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保障学校的教育环境。
面对该事件,显然属于“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是属于个人感情问题,不应该被列入教师的处分上,如同该县教科局的回应一样。也有人认为该女教师的做法属于师德问题,虽然她并没有违反校规校纪,在教学方面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她在师德方面犯了错误,学校虽然至于给予开除,但至少应该给予其一定的处分,以儆效尤。
根据近期刚出台不久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明确提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该教师的行为虽然属于个人感情问题,但这种事情毕竟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她确实也插足了别人的婚姻,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在道德方面还是不太符合主流道德观的。针对该教师的行为,笔者认为将其开除倒不至于,但是也不能没有任何处分。
面对教师的私事,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不能随意使用公权,属于管辖范围的事项可以进行管理,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坚决不能插手。该女教师婚内出轨,而且也确实破坏了他人的婚姻,但是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只要教师婚内出轨或者破坏他人婚姻,就应该被开除!
笔者梳理了《教师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并没有发现相关的制度规定。何况该事件还属于举报阶段,也就是说举报人的婚姻到底是否因为该女教师,才走向破灭的还有待调查。即使因为该女教师的出现确实对举报人的婚姻破裂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女教师是否出于故意还有待调查。就算是该女教师在明知地情况下破坏了举报人的婚姻,也不过是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够不上开除公职这么重的处理。
说实话,无论是教师,还是体制内的其他身份,都必须重视社会影响,也就是说在日常的为人处事中必须注意自己的言行。尤其是作为教师,必须做到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能随意破坏我们的社会道德规则。如果不能遵守社会秩序的话,那也就很难教出质量高的学生。
作为当前的教师队伍,社会关注度和要求都是比较高的,可能有些事情在其他人身上只不过是件小事,但是在教师身上往往就会扩大化。毕竟教师这个职业比较特殊,关系到学生的价值观、人生发展方向。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亦或是家长,对教师的师德要求都比较高。之前教育部对高校教师提出的“红七条",或者对中、小学教师的师德“10要求",都足以说明对教师师德水平的标准之高、要求之严。
结束语:在笔者看来,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无论是处理教学工作,还是处理个人私事的时候,都必须高标准、严要求。虽然婚内出轨属于自己的私人感情,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特殊性,可能就会产生更大范围的影响。任何时候,只要想当老师,就必须秉承良好的师德,做到为人师表,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中学女教师当小三,逼迫男方与原配离婚,举报人称,丈夫彻夜不归,和女教师多次发生性关系,希望学校严惩。县教科局给出了答复意见书,认为这是个人感情问题,无法认定女教师触犯校规校纪,建议举报人走司法途径。举报人很不满意教科局的回复,这样的女教师会被开除公职吗?
事件回顾
近日,山西临汾市曲沃县乐昌中学女教师魏某某被山西侯马市姬女士举报婚内出轨其丈夫,并且多次发生性关系。姬女士称,魏某某还逼迫丈夫与自己离婚。
姬女士将魏某某的照片、与丈夫的露骨聊天录音发到微博上。魏某某以侵犯名誉权提起诉讼,法院对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
姬女士向山西省政府官方网站投诉“曲沃县中学女教师婚内出轨造成我家庭破裂”,并表示自己向乐昌中学刘校长递交了书面材料,到目前为止没收到学校的回复。7月10日,乐昌中学给予了回复,该行为属于个人感情问题,学校无法认定魏某某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姬女士很不满意教科局的回复,认为曲沃县教科局答非所问,严重行政不作为,并再次向山西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投诉。
Lance课堂看法
中学女教师婚内出轨,破坏别人家庭,逼迫男方与原配离婚,如果事实证据确凿,那么这件事已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行为,并不完全属于个人感情问题,女教师魏某某已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开除这样的老师。
但作为学校来说,也只能这样回答,学校没有开除老师的权利,教育主管部门要开除老师,也必须证据确凿,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不能因为一纸投诉就开除某位老师。但愿个人问题不要扯上职业关系,不要给教育行业抹黑。
姬女士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质证,姬女士和魏某某都接受了法院的调解,为什么要调解呢?姬女士可能不想离婚,想通过媒体的力量来处罚中学老师魏某某,因为她认为是魏某某破坏了她的家庭。事情都走到这一步了,姬女士没有必要挽留一个空壳的婚姻。不接受法院调解,根据掌握的证据要求和丈夫离婚。由法院来判决,同时请求处理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
如果法院对魏某某的处罚力度太轻,姬女士可以带上法院的判决,去当地纪委监委,请求处理破坏别人家庭的中学老师魏某某,魏某某可能会被开除。
2020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施行,对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破坏别人家庭的人,违反了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这种小三迟早会身败名裂。但姬女士还要向老公所在的单位投诉,要求单位对老公的行为作出处理,婚内出轨,毁掉了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真为他们的行为感到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