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写作技巧 / 日期:2024-03-17 / 浏览:11 / 评论:0

你父母做过让你最为感动的一件事是什么?

父母做过让我最感动的事情:就是叫我“塞内”(意思是小女儿)然后后面再说事情,每次这么叫我都是心理暖暖的感觉父母满满的爱。

我在家是排行最小,家里有七个兄弟姐妹,父母是在山里出生的我们(超生了好几个)。父母把我们带大是非常不容易的:我们如果身体哪里不好,父母都要走10来里的镇上帮我们看,来回就20里路(中间饭都舍不得吃),但是如果朋友给些东西的话(零食),父母就会舍起来带回家给我们吃(虽然一整天没吃东西)。

我们吃的东西都是父母种,稻米田的话都要走路一小时的地方,然后种起来稻谷割好了,担回家晒,晒好了,又要把稻谷变成米(又要走10来里的地方),因为附近都没有可以把稻谷换成米的机器,吃一点米非常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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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父母都会把米饭省起来给我们吃的,他们自己就吃些番薯丝(我记事起)。

我听说我父亲以前都经常没东西吃的,经常饿肚子,13岁开始就自己要养姥姥了,因为我父亲是给他舅舅当儿子的,我爷爷经常不在家,我姥姥身体又不好,所以我父亲很早就要种地养活我姥姥。还自己娶了老婆养活了这么多孩子(我父亲是个伟大的父亲)。

我母亲带这么多孩子之余,还会养一些:母猪、猪仔、羊、兔子、牛、鸡、鸭、鹅、狗(我记事起,在我家见过的),我们大一些的时候还出门收一下兔子毛,鸭毛,还会帮别人烧饭、洗碗、打扫卫生(才300一个月)。(我母亲是个贤惠又顾家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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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18岁我父母才搬出山里面。

现在日子比以前好了,但是还总一整天没闲,快80岁的父亲,家里吃的东西种起来什么都有,基本上不买菜。

每个父母都是非常不容易,好好孝顺,好好陪伴给他们享个安逸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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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天下父母都幸福安康平安喜乐。


你们遇到过的,最混乱的家庭关系是怎样的?

王伯母走后,王伯伯娶了她妹妹,后来王伯伯儿子和女儿也成了夫妻。但这违背伦理的关系却没有人不认可、不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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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王伯伯和王伯母同龄,35岁,在镇上开了个小饭馆。

两夫妻性格很善良、经济上也还宽裕,总体上日子过得都挺好,除了一直没有要到孩子。

冬天的时候,王伯母发现饭馆门口的街上总是有个年轻女人带着个小女孩在要饭,衣着褴褛,看起来非常可怜。

王伯母一连观察了好几天,看见年轻女人要来的馒头、包子等吃的大部分都喂给孩子吃了,自己只吃很少一点点。一心向善的王伯母于心不忍,便隔三差五地叫她带着小女孩进来饭馆吃饭。

一来二去熟悉后,才知道这是母女两,妈妈叫翠花,25岁,女儿叫婷婷,4岁。

得了王伯母的吃食,翠花无以为报,就主动过来饭馆干活,洗洗碗筷、擦擦桌子、打扫卫生。

后来王伯母和王伯伯一商量,正好饭馆后面还有个空着的柴火间,就收拾出来腾给她两住。看娘两这个样子,也不是什么坏人,正好给自己积点德,能早日生个大胖儿子。

住了半年后,翠花主动提出来要当王伯母的干妹妹,王伯母也对这个勤快、能吃苦的年轻女人甚是满意,也就认了这个干妹妹。

后来,小饭馆营生不好,已经挣不住什么钱了,眼看着就要关门了,翠花却在打扫完饭馆卫生后,又自己出去做了手工,给王伯伯和王伯母补贴点家用,勉强支撑住饭馆的日常经营。

翠花深知,王伯母对自己母女有再生之恩,自己一辈子也报答不了。

王伯伯不止一次地说,让翠花和婷婷到这个家里来,是王伯母这辈子做的最明智的决定。

提出的问题无奇不有,也巧了,世界上真有家庭存在着十分混乱的关系……

这爷们长的阳光帅气,暂称他为阳阳吧,阳阳既出口成章又挥笔成文,先后找了三个老婆,个个貌美如花。所谓的家庭混乱就混乱在他先后娶来的这三个老婆的关系上。

阳阳的第一个老婆是自己的同学玲玲

俩人人是高中同学。玲玲是班花,阳阳是帅哥,娇艳欲滴的花插在高大挺拔的杨树上,那是绝配啊!

俩人顺理成章结了婚,两年后生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日子幸福极了……

阳阳的第二任老婆是玲玲的娘家侄媳妇

玲玲的娘家侄媳妇是个高高大大的美人,她叫冬冬。冬冬从第一眼看到婆家姑夫(阳阳丿的那一刻,心里就咯噔一下。阳阳也是个多情种,两个人目光交流很来电,不久两个人就偷到一块儿,更好笑的是冬冬怀了阳阳的孩子。

最终是纸里包不住火,玲玲知趣的和阳阳离婚了,冬冬也快速成单。

冬冬成了阳阳第二任老婆。

五年后,阳阳又娶了冬冬的妹妹惠惠

冬冬和阳阳结婚五个月便产下一个男宝宝,冬冬喊来妹妹惠惠当保姆。惠惠刚到姐姐家时,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Y头,五年后已经20岁的她出落成了一位风华绝代的大姑娘!

最后的结局大家已经料想到了,冬冬被逼出局,阳阳娶了妹妹惠惠!

说到底阳阳是个花心大萝卜。真不知道这个混乱的家庭还会怎样混乱下去!

成一家之言常常另辟蹊径,喜欢就请关注我!

村里一个寡妇带着女儿嫁人,5年以后,寡妇的女儿又嫁给了后爹了,她女儿同后爹搞在了一块,女儿的母亲乖乖的离开了。

就在前些年,这个女人的男人,才32岁就死了,这两口子结婚早,男人死的这年,他女儿已经12岁了。

男人死后,女人也有点傻,还是本村的,这女人,娘家还有一个傻哥哥,是光棍。

这女人,丈夫死了,就带回女儿回到娘家,还卖了前夫的房子,前夫的房子不错,卖了几万块钱,拿着钱回娘家就跟傻哥哥一块住,家里还有一个傻娘。

回娘家住了一年,村里人说三道四,有人说,她和傻哥哥有男女关系,她的长辈知道了这件事,坚决要这女人改嫁。

当时,这女人说什么也不愿意改嫁,可是一家族的人,不干,家族,长辈还打了女人几次,嫌她丢人现眼。

就这样,女人沒办法,媒人给她找了一个离村子5里远的光棍,这光棍,人长得不错,高高大大的,由于家里穷,沒娶上媳妇。

这女人,还真看上这光棍了,带着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光棍。

后来听说,这光棍不老实,和女人的女儿勾勾搭搭的,不清不楚的,又过了几年,还真闹出了笑话。

这男人要离婚,和女儿的母亲离婚,离婚后,女人的女儿和这男人结婚了,她母亲只好让位,

到现在,这男人和她女儿的孩子不小了,十几岁了,这些事,太丢人了,人们一看见,就议论纷纷,不过年头久了,慢慢的议论就少了。

她母亲,从离婚后,嫁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也沒回过一次娘家,从此,断绝了母女关系。

这样的家庭,天下有几家,人与人的事,谁又说得清楚。

你或者你的亲人有被“赌”害得家破人亡的吗(听来的不算)?

在国外有一生意伙伴,以前做生意很大,大家都很穷的时候,他已经发家,90年代初,一天生意的利润竟然可以高达5000美金!那可是官方汇率1:8.27,黑市汇率1:10,国内工资一月几百的年代啊!彼时的他,不仅风光更被人羡慕。

一年忙忙碌碌,所以每年的春节,他都会回国看望妻子和孩子,在回国前会到赌场去押几把。第一次赢了,就采购一大批礼物和大把的美金带回家。以后每年回国前几天去赌场便成了习惯。但是基本输多赢少,输了还是回国,或者问朋友借点钱回去。也会带少一点的礼物和部分美金交差,毕竟一年就这一次。

后来生意也没那么好了,因为家人不在身边,平时也会经常去赌场消遣,输了也不少。不管怎么样,一年一次回家是必须的。

记得那年又到了春节该回国的时候了,他照旧去了赌场,那次的赌运实在太差,没几把就输了本该带回家的美金,于是在赌场借了高利贷准备反本,时运不济又输了,赌了三天三夜,直到需要上机的那一刻,已经输了超过18万美金,因为没有还钱,放高利贷者不可能让他上机场回国的,于是那年最终结果是回不了国!

后来一直看不到他,他在华人圈失踪了。一帮放高利贷的人一直在寻找他但始终无果。有一次从一个他要好的朋友口中,我才了解了一些他的情况,他唯一在国内健在的母亲被他活活气死,妻子和他离婚并带走了孩子,不过还算他有点良心,将拆迁所得的房子留给了妻子和孩子。

再后来,有人说在一家偏远的小赌场看到过他。断断续续也听说过他生活在一个很偏远的小城市,在给白人打工。而放高利贷者始终在寻找他,并放出消息,只要逮着他,会割他一个肾出售抵债或者干脆做了他。他一直不敢在华人圈出现,更不可能在华人聚集比较多得餐馆,超市出现,过得是老鼠般见不得人的生活!

我也是爱赌之人,在赌场最多一次一夜也输过2万美金,赌了5年后终于猛然醒悟,从此再也没有踏足赌场,终于靠勤劳和人脉,一点点赚到了一些钱,如果当初没有醒悟,结局可想而知。

赌博害人害己,看到的只有家破人亡而没有发家致富的,除非开赌场抽佣,不过在中国开赌场是违法的。

有人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而往往大赌是从小玩玩开始的。休息时,家人之间玩玩小麻将和斗斗地主消遣一下未尝不可,但是奉劝大家,一定要远离赌博!

亲人?

还没有。

可真实案例有一个。

是俺以前的客户。

黄某,出身于我们市的宣汉县农村,16岁出去打工,由于年轻人悟性好,挣了些钱,2009年回我们市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当时正是车行大发展的时候,代理某品牌做得不错,两年多发展到了四五个县级代理,个人资产上千万肯定有。

要清楚,人家不过25岁,高中都没上完。

可是,少年得志,难免出现问题。

2012年初期,该公司开始拖欠我们单位的应偿资金,只二三十万,我们领导说,不可能出现这种问题啊,可就是还不出(是以黄某个人名义向我单位做结算)。一查才发现:

2011年腊月,黄某被人设局勾引赌博。短暂两个多月,黄某和女朋友在地下赌场输光了公司周转资金600多万,公司股份输了90%(人家留了10%给他,企图让他来帮自己挣钱,毕竟黄某还有掌握的上下游渠道)。

不过黄某还欠高利贷50多万。我们单位和高利贷都去找,设局者当然不愿代还这笔钱,直接说股份就在这,债主谁来接都可以。可这股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谁买呢?

我们单位当然只能报案,因为预结算款这笔钱本是约定存在银行的交易保证金,单位看他资产足够就没冻结。

警察叔叔拘留了黄某,他父母才知道。父亲在广东做泥水匠,母亲在北京当佣工,把之前刚买的住房卖了,母亲又找老板签5年长约借笔钱才凑齐我们单位未结算款25万。他母亲回北京的时候拉着单位领导的手直哭:

自己本来以为儿子出息了,可以回家做个享福老太太,谁知当父母的不仅卖房子还得再劳动5年才能还上冤枉债。

她母亲失望之极,留了剩下的一万元,没等儿子从看守所出来就坐火车回北京。结果这家伙刚出来,从父亲手上拿了那一万就又去赌场碰运气,一个小时就输了,出门被高利贷堵上,大约是打断了腿。

失去经营多年的上下游渠道,黄某此生已经报废了,没人愿意相信他了,后面也就再也没有听说过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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