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文体介绍 / 日期:2024-08-15 / 浏览:7 / 评论:0
距离退休还有一年,单位解聘劳动合同怎么办?怎么领养老金?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距离退休还有一年的时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怎么样才能够领到退休金呢?你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可能还有一年的时间,但是这个时候如果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应当依法给予你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毫无疑问的,同时你还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并且在领失业金的过程中,你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加自己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实对于你个人而言,并不会影响到自己的退休,因为只要是你具备法定退休年龄,同时也具备15年以上的社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就可以去申请办理退休。
只不过对于你而言,最大的变化就在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是说你不能够通过工作单位来缴纳社保了,只能够个人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其实对个人的影响并不是特别的大,所以说我们也不需要去过于担心这个问题,而且最后一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是要给予双倍的经济补偿,所以说你能够享受到原单位的经济补偿,对于你来讲应该是一个好事情。
所以在社保这一块我们需要做的是什么呢?就是及时的把自己的社保关系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变更成为灵活就业的形式,然后你再参保一年的时间,明年到达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自行去申请退休就可以了,是不会影响到自己退休金的待遇,也不会影响到自己的退休时间,因为个人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办理退休,享受到的待遇和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去办理退休是完全一致的,是没有区别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补偿金及赔偿金怎么算?有何依据?
一、公司经营不善,用人单位可依法裁员,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1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补偿标准的计算: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工资计算基数: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若需帮助,可关注+私信!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公司存在经营不善,需要辞退员工,这应当是属于裁员的一种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法律是允许的。但是是需要向被裁员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而不是赔偿金。
赔偿金指的是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才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指的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你说的是公司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应当是指的是裁员,但是裁员也不是随便裁的,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公司确实存在经营不善的情况,而且即便要裁员,也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不是想裁就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之规定,公司因经营不善,是可以辞退员工的。
公司辞退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规定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